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传达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及民族团结进步应知应会知识的宣传,持续提升干部职工理论政策知晓程度。
二是抓实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始终让思想挺在前面,把学习紧紧跟上,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班子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年度计划,采取集中学习、视频观看、知识测验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使干部职工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为做好民族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是贯彻主线要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将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有关要求纳入编委会规则及编办细则,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机构编制各项工作的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写入库伦旗机构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和部门“三定”规定,将统一战线、民族宗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统筹协调等职责写入苏木乡镇“三定”规定,为基层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供稿:圆园
编辑:包宏飞
审核:阿古达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