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委编办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
一、完善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法可依。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相关工作部署;另一方面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如《开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开鲁县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等,为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机构改革,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在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管理等各项工作,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机构编制审批过程的监督,确保审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强化法治意识。开鲁县委编办高度重视法治意识教育,加强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通过观看法治讲座、开展法治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使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