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9日,开鲁县委编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明确了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高度重视,将机构编制工作置于党的纪律监督之下,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重要保障。
开鲁县委编办全体党员干部静下心来,围绕条例中新增及修改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并联系实际业务工作认真学习,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自觉将《条例》作为生活和工作的准绳,让党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