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推动部门全面正确履行“三定”规定,通辽市委编办从三个维度入手,扎实开展市级党政部门职能体系运行情况及“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机构职能体系,持续巩固拓展机构改革成果,以更大力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坚持“全面覆盖”。坚持评估市级党政机构全覆盖,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机构职能体系运行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调研评估的通知》,对开展市级党政部门职能职责执行情况开展评估的范围、内容、工作要求等进行专门部署,对机构改革后全市49个党政部门进行调研评估。
二是注重“问题导向”。针对市级部门间职责交叉、内设机构职责分工不科学、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职责划转等问题,细化提出五个方面10条具体评估内容,采取市直部门对照评估内容进行自评自查的方式,积极查找和分析本部门的职能履行是否到位,是否与其他部门还存在职责交叉重叠、推诿扯皮的情况,部门内设机构调整后的运转情况,是否真正落实“既要有物理变化,又要有化学反应”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梳理部门自查报告反馈各种问题22个、意见建议21条,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等方式,分类拟定解决办法和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确保评估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紧紧围绕部门落实“三定”规定和职能职责执行情况,部门认真撰写自查自评报告和需要调整的机构编制事项,市委编办将情况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报告给市委编委领导,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市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积极研究解决部门运行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建立动态调整优化机构编制事项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高效的运转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