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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中旗委编办积极推进旗直部门和苏木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梳理工作

为进一步厘清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职责关系,明晰“属地管理”职责,大力为基层减负,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管理新格局,努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左中旗委编办按照自治区《关于明晰旗县(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的通知》精神,及时旗政务服务局、司法局、相关部门和苏木乡镇联系,积极推进旗直部门和苏木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梳理工作。

一是及时学习研究,确保工作务实有效。第一时间将自治区《关于明晰旗县(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的通知》转送至旗司法局、政务服务局,并围绕编制旗直部门和苏木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和建立职责准入制度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充分听取意见,确保清单梳理科学规范。在苏木乡镇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充分听取部门和苏木乡镇对“属地管理”工作运行情况的意见建议组织部门和苏木乡镇认真梳理基层反映的旗乡职责不清,迫切需要明确责任主体的事项,并编制《部门和苏木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清单经旗人民政府审核公布并实施。

    三是充分审核论证,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坚持职能法定、权责一致、高效透明的原则,在旗级部门和苏木乡镇实行共同事项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在工作实践中,凡出现旗乡两级职责不清等事项的,按程序及时添加至清单;已列入清单的,因法律法规或机构职能调整的,清单应相应作出调整。清单动态调整应当充分论证,依法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