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委编办推行“登记管理+N”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新方法,推动登记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登记管理+容缺”。严格按照法人登记、赋码登记办理流程,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机关群团、事业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中存在个别短缺的,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达到办理条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经申请人签署书面承诺限期补齐后,实行“容缺办理”。
二是“登记管理+改革”。以服务群众、信息共享为理念,利用大数据网络平台,探索事业单位数字化改革。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让举办单位抽查情况信息与信用信息接轨,实现登记管理平台与发改委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双向对接。
三是“登记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核查”,将事业单位法人信用承诺履约情况纳入各类主体信用记录,经核实存在不守信情形的事业单位,列入异常名录管理,暂停其部门所有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让登记管理监督工作更好服务机构编制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