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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顺利完成市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

通辽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顺利完成市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按照自治区、通辽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市委编办多次与司法局多次沟通会商整合行政复议职责、优化行政复议机构设置、按需调剂人员编制事宜,拟定了市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意见,及时提请市委编委会议研究下发了《关于调整市司法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并指导旗县市区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是优化机构设置,配强工作力量。根据司法局机构编制现状,同时综合评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相关岗位设置、实际工作需求等有关情况,按照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原则,调整优化司法局设置3个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为其调增5名司法专项编制、4名事业编制,核增科级领导职数4名,确保本级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的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