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库伦旗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旗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协调小组成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涉改具体问题,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平稳推进。
二是严守执法机构限额。库伦旗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执法机构限额组建执法队伍。2019年组建了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2020年结合其他领域原有各支执法队伍近年来办理案件数量和执法频次,因地制宜组建了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自然资源3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其他执法数量和频次较少的执法队伍将逐步撤销,并将执法职责回归局机关或委托其他执法队伍执法。
三是严格把好人员关口。各涉改部门严格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制定人员划转标准和程序,严禁将非执法队伍人员划入执法队伍,严禁借队伍整合组建之际转干部身份。妥善处理人员转岗安置,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各涉改领域现有公益类事业编制,统筹用于解决本系统相关用编需求。
通过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库伦旗实现了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规范、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执法效果显著增强,为库伦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