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这是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我国社会治理的科学指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库伦旗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通辽市委对苏木乡镇改革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推动了苏木乡镇改革落地见效,着力打造苏木乡镇治理新格局。
一、优化基层组织构架
(一)优化机构设置。在“5+3”机构设置基础上,城关镇、重点镇增设了城市管理办公室,全旗8个苏木乡镇共设置党政机构43个,整合旗直部门设在苏木乡镇的41个事业机构,新设立副科级事业单位24个。改革后,全旗8个苏木乡镇行政事业机构精简比例达20%。
(二)明确机构职能。根据机构主要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具体岗位职责,每个机构设置3—11个岗位不等,推行一人多岗,交叉兼职,全面提升各苏木乡镇对本辖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能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保障区域综合治理能力。
(三)规范机构运行。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机构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机构负责,打破原有的按行业领域分工。比如,将原来分散管理的林业、农业、水利、畜牧等领域技术推广工作,交由一个机构统筹负责,将领导班子分工从原来的按行业分工管理,调整为按新组建机构一人单独负责管理,实现行政效能大幅提升。
二、强化基层力量资源
(一)下移职责重心。进一步明晰强化苏木乡镇职责定位,通过规范设置苏木乡镇“三定”规定,厘清旗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之间的职责边界。建立苏木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改革后旗直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其他行政事务需要委托或交由苏木乡镇承担的,在充分听取苏木乡镇意见基础上,需经旗委、旗政府审核,市政府批准。
(二)下放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予苏木乡镇在城乡建设、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方面的95项行政权力事项,制定18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77项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52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切实做到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组织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6个下放行政权力部门开展业务培训2次,培训基层干部180人次。通过培训,确保了行政权力事项的有效承接。
(三)下沉人员编制。全旗苏木乡镇改革共转隶事业编制288名、人员253名,其中下沉旗直相关部门编制56名、人员52人。针对苏木乡镇紧缺人才实际,为苏木乡镇共核增事业编制34名。同时,为解决事业单位有编无人的问题,分3次共引进农学、动物医学、法律等专业人才73人。选拔高素质优秀年轻干部22人到苏木乡镇任职,充实基层干部队伍。
三、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在各苏木乡镇原有综合执法局的基础上,重新组建各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承接赋予苏木乡镇的行政处罚事项,以嘎查村为单元网格,划分执法责任区域,初步建立旗直部门与苏木乡镇间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人员、技术、设备保障,通过人才引进专门为苏木乡镇补充执法人员31人;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2期,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新出台的《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内容培训人员200余人次;投入资金65万元,配备执法车辆8台、执法记录仪24台、执法服装84套,有效提升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水平。
四、推行“一网格管理”
以党建为引领、网格治理为手段、信息化为支撑、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将所辖的各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划分为253个基层网格,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旗、镇、村三级党建网格服务网络,实现“多网合一”。网格员主要负责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参与平安创建和乡村振兴活动等事项。目前,全旗共有网格指导员200名、网格长253名、专职网格员582名、兼职网格员3503名,包联全旗基层群众52130户,实现定人、定岗、定责,做到了“格中有人、人能管事、事能办结”。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基层综合网格化治理体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提升基层服务质量
创新提升苏木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推行“一站式服务”。依托智慧党建云平台,实现镇村两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在各苏木乡镇党群服务中心设置党建服务、民生保障、社会事务、涉农事务、退役军人、产业发展、信息受理等7个服务窗口,明确职能职责及承办事项,并将公共服务事项和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在嘎查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参照苏木乡镇设置党建服务、民生保障、社会事务、涉农事务、产业发展、信息受理等6个服务窗口,入驻公共服务事项58项,实现就近办、多点办、少跑快办,切实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