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法规政策,通辽市库伦旗委编办规范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工作,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有效配置。
一是强化学习领悟。坚持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学,采取多样化的学习形式,强化学习领悟。将《条例》、《盟市、旗县(市、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等法规制度纳入集体学习内容,由每位领导干部逐章逐条领学,并结合自身工作领域,谈体会、讲感受,全面把握领会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工作的地位与作用,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规范动议程序。严格要求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动议,需经部门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并以部门党组(党委)名义向旗委编委提交申请,同时应附党组(党委)会议记录、论证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详细分析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及管理情况等,充分论证申请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三是严格研究论证。严格对照有关论证规定,对动议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合法合规性审查。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认真查阅相关政策法规依据,梳理动议部门机构编制事项历史沿革,并借鉴其他旗县市区同类机构设置情况和动议部门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使用效益等事项开展情况,确保动议事项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