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委编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及市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
一、完善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法可依。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开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开鲁县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等,为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在改革过程中,做好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管理等各项工作,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机构编制审批过程的监督,确保审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