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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委编办“三个强化” 推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 走深走实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工作,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通辽市委编办“三个强化”,推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走深走实

强化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自《规则颁发以来通辽市委编办认真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议,将《规则》全文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并由市委编办主要负责人联系实际工作进行讲解,准确掌握《规则》内容,深刻领会《规则》精神,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 以市委编委名义将《规则》转发至市直各部门(单位),多层级、全覆盖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各级各部门吃透精神,增强机构编制纪律意识。

强化宣传培训,筑牢思想防线。将《规则》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纳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以及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课程,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学习培训内容,市委编办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邀在教育系统办公业务培训班中对《规则》进行专题授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遵守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监督检查,严守纪律红线。严格对照《规则》明确的七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托实名制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机构编制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加强与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做到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杜绝机构编制违规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