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辽市委编办立足职能定位,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着力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通过加强机构编制保障力度,持续助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坚持优化设置,完善事业单位布局结构。统筹考虑社会保险各险种基金统筹层次、社会保险经办业务需要等因素,单独或综合设置社保经办机构。将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设置为处级机构,持续完善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设置,设置科级市社会保险申报核定中心,推动社保经办业务高效开展,以优化布局结构不断增强事业单位服务保障能力。
坚持动态挖潜,加大人员编制保障力度。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保经办机构编制标准》,统筹考虑服务管理人数及地域调节系数,科学合理确定社保经办机构编制数额,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及工作实际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推动优化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工作活力。同时,在专项体制改革人员分流工作中积极向社会保障领域倾斜,结合工作实际为相关单位临时性需要核定周转编制,多渠道保证用编需求。
坚持协同发力,统筹推进相关专项改革。设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医疗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优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配备,为完善社保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协同推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三医联动改革等相关工作,健全完善部门、单位协同配合机制,切实以体制机制保障提升人民群众满足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