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辽市委编办坚持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导向,以提升警务工作效能为目标,通过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推动全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提升执行力,调整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将城市公安分局划转至市公安局直接领导管理,调整为市公安局派出机构,多角度完善市与市辖区公安机构运行机制。结合主城区实际,将交通管理职能职责及相应审批权限下放至城市公安分局,调整交管支队及公安分局机构、编制、领导职数配置,理顺事权、层级、结构关系,推动提高主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水平。
聚焦提高战斗力,完善机构职能配置。坚持机构设置精简高效、职能职责清晰明确,整合设立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通辽市森林公安局),调整设立科技信息化支队、机动侦查支队,完善警卫支队、爱敬工作办公室等挂牌机构设置。密切跟踪公安工作实际,加大城区公安分局机构编制管理和保障力度,完善公安系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配置,增强公安机关整体协同效能。
聚焦增强凝聚力,强化基层保障力度。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工作导向,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调整全市公安派出所布局结构,机构规格统一设置为副科级,提升基层民警队伍梯次建设。结合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落实市本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部门警力、派出所警力及社区警力占比要求,着力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以机构编制保障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作实力,激发基层工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