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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

4月1日,通辽市以视频形式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机构编制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机构编制主要任务。通辽市委编办主任王大军出席并讲话,市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旗县市区委编办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编委主任孟宪东和通辽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焦刚伟的重要批示。孟宪东书记和焦刚伟部长的批示对2021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就做好2022年机构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新一年的机构编制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会议指出,2021年全市机构编制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市委、市委编委坚强领导和自治区党委编办有力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机构改革成果持续巩固,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进程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2022年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保持定力,持续用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和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韧劲抓好全市机构编制各项工作。要坚持服务大局高站位,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体制机制高效率,汇聚形成各项改革整体效应。坚持资源配置高效益,着力保障重点领域事业发展需要。坚持法治建设高水平,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坚持自身建设高标准,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会议强调,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之年。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落实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力以赴促改革、强管理、健机制、补弱项,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专题传达学习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通报表彰了2021年度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