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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

3月19日,通辽市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机构编制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通辽市委编办主任王大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付红梅、市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各旗县市区委编办主任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市机构编制部门在市委、市委编委坚强领导和自治区党委编办有力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会议强调,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机构编制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健全完善机构职能体系,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优化职责、组织结构和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面推进现代化通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要持续巩固深化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和其他重点领域改革成果,全力汇聚形成改革整体效应。要持续聚焦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力加强机构编制服务保障。要持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全力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要持续深化基层管理体制创新,全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持续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全力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要持续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打造一支敢打硬仗、善作善成的高素质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会议对2022年度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